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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6-13层商业用房
一拍
四川省 简阳市 简城镇
标的物编号:0
起拍价:15698480.00元
开拍时间:2024-12-23 10:00:00
标的类型:商业房产
建筑面积:4153.04㎡
详细地址: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6-13层商业用房
所属机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
拍卖平台:淘宝
评估价:22426400.00元
可预约
重要提示

目前部分有案外人占用,部分空置。

根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第6层有案外人占用(经营飞扬艺术学校);第7-10层原出租经营首座宾馆,现处于停业状态,租赁合同已到期;第11-12层现空置(原作为办公室使用),另外12层有两个大露台,一个露台空置,另一个露台为原首座宾馆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第13层为电梯设备间。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动产。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4年11月共欠物业费753272.1元(2019.2--2024.11),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拍卖详情
处置法院: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
2024年12月23日10:00
拍卖方式:
增价拍卖
保证金:
1569800
竞价周期:
1天
加价幅度:
3000
优先购买权:
标的详情

调查表

拍品名称

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6-13层商业用房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土地使用权类型

商业用房/出让

产权证载明

建筑面积

4153.04㎡

 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有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6-13层商业用房,所在建筑名为香港城(首座),约建于2006年,钢、钢混结构;所在建筑共13层,拍卖标的物位于第6-13层;房屋建筑面积为4153.04㎡。目前部分有案外人占用,部分空置。

根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第6层有案外人占用(经营飞扬艺术学校);第7-10层原出租经营首座宾馆,现处于停业状态,租赁合同已到期;第11-12层现空置(原作为办公室使用),另外12层有两个大露台,一个露台空置,另一个露台为原首座宾馆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第13层为电梯设备间。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动产。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4年11月共欠物业费753272.1元(2019.2--2024.11),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若标的物有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等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竞买前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后竞买。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承担范围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权证号:简房权证监证字第200700437号。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

 


视频图片
地理位置
公告须知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23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24日10:0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1,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四川省简阳市简城镇政府街121号6-13层商业用房。

所在建筑名为香港城(首座),约建于2006年,钢、钢混结构,所在建筑共13层,拍卖标的物位于第6-13层,房屋建筑面积为4153.04㎡。目前部分有案外人占用,部分空置。

根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第6层有案外人占用(经营飞扬艺术学校);第7-10层原出租经营首座宾馆,现处于停业状态,租赁合同已到期;第11-12层现空置(原作为办公室使用),另外12层有两个大露台,一个露台空置,另一个露台为原首座宾馆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第13层为电梯设备间。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动产。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4年11月共欠物业费753272.1元(2019.2--2024.11),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242.64万元, 起拍价:1569.848万元,保证金:156.98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自助预约看样https://cqzxpm.com/或关注“众兴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无优先购买权人,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根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该拍卖对象实际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第6层有案外人占用(经营飞扬艺术学校);第7-10层原出租经营首座宾馆,现处于停业状态,租赁合同已到期;第11-12层现空置(原作为办公室使用),另外12层有两个大露台,一个露台空置,另一个露台为原首座宾馆安装的太阳能热水器设备;第13层为电梯设备间。竞买人可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现场情况,成交后以实际现状交付。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及动产。

在物业处调查了解到该标的物截止到2024年11月共欠物业费753272.1元(2019.2--2024.11),欠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标的物成交后交付时实际收取为准。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四)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确认。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4824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2、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439729范法官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  023-671889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评估报告副本

2、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1日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12月23日10:00时起至2024年12月2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1,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安排,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自助预约看样https://cqzxpm.com/或关注“众兴拍卖”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六、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七、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九、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费等由买受人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须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特别说明:

(一)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二)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四)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前所欠物业费需按照对应的物业服务协议由相应主体承担,该房产裁定过户以后所欠物业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七)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八)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渝北空港园支行、账号:5000108650005250340324824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439729范法官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监督电话:023-67177563   023-67188912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两江新区审判区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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