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事故车,左B柱修复,右后门框修复,车身覆盖件多处钣金修复,左侧前、后叶子板,左侧前、后门修复,右后叶子板、右后门修复,右前叶子板变形,左前雾灯故障,发动机舱前方碰撞修复,机舱零部件较多拆修,左前大灯、中网、前杠等部件更换,发动机支撑件拆修痕迹。车辆驾舱脏乱、异味、内饰磨损较重,座椅滑轨生锈。停放地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停车场内,车辆没有停车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拖车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正常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车辆情况调查表 | |||
拍品名称 | 车牌号为渝B6102P的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一辆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权证情况 | 机动车行驶证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使用性质 | 预约出租转非(客运)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有抵押 | ||
车辆登记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 表征里程 | 119949km |
车辆制造年月 | 2018年05月 | 排量/功率 | 2.0L/102kw |
发动机号 | 187269Y | 发动机型号 | MR20 |
核定载客 | 5人 | 车身颜色 | 白色 |
车架号 | LGBF5AE02JR063438 | 厂牌型号 | 东风日产牌DFL7203VBL2 |
外廊尺寸 | 4891×1830×1490mm | 燃料种类 | 汽油 |
违章记录 | 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 ||
1.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违章罚款、滞纳金等)及违章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特别说明:(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事故车,左B柱修复,右后门框修复,车身覆盖件多处钣金修复,左侧前、后叶子板,左侧前、后门修复,右后叶子板、右后门修复,右前叶子板变形,左前雾灯故障,发动机舱前方碰撞修复,机舱零部件较多拆修,左前大灯、中网、前杠等部件更换,发动机支撑件拆修痕迹。车辆驾舱脏乱、异味、内饰磨损较重,座椅滑轨生锈。停放地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停车场内,车辆没有停车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拖车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正常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
竞买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渝B6102P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一辆
本次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渝B6102P,车身颜色为白色,本次拍卖不含车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和车辆厂牌显示:整车型号为DFL7203VBL2 ,车架号为LGBF5AE02JR063438,排量/功率为2.0L/102kw,注册登记日期为2018年08月10日,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转非(客运),燃料种类为汽油,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表征里程为119949KM(此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车辆表盘实际里程为准)。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事故车,左B柱修复,右后门框修复,车身覆盖件多处钣金修复,左侧前、后叶子板,左侧前、后门修复,右后叶子板、右后门修复,右前叶子板变形,左前雾灯故障,发动机舱前方碰撞修复,机舱零部件较多拆修,左前大灯、中网、前杠等部件更换,发动机支撑件拆修痕迹。车辆驾舱脏乱、异味、内饰磨损较重,座椅滑轨生锈。停放地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停车场内,车辆没有停车费。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拖车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正常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交付,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未标明的质量问题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询价:26000元,起拍价:18200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看样也可以直接联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陈法官联系电话:023-45659802,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九、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十、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本标的物竞得者的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483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参与人在拍卖竞价时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法官咨询电话:023-45659802(陈法官)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5659402
联系地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白龙大道法建路143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14日10时至2024年10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4)进行关于车牌号为渝B6102P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一辆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看样也可以直接联系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陈法官联系电话:023-45659802,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和权利负担。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卖参与人一旦作出参与竞卖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质量问题。
九、本次拍卖动产标的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参与人参考,不作成交后移交的依据,建议意向竞买参与人务必前往标的存放地实地查看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拍卖。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本起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十、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铜梁支行;账号:016801643999991004830)。
十一、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停车费、欠缴罚款、计分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委托法院有权在网络司法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在竞价程序中暂缓或中止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符合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有权在拍卖成交后予以撤销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3-78442716
咨询电话: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400-0235657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68号4栋34-15
手机:18375690023
座机:(023) 6253 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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