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70000元起拍,按实际成交价交割;
b)本标的为单位自建房,无房产证,拍卖标的为该物业的使用权。转让流程为:委托人和买受人签协议,且律师公正。成交后,买受人享有居住、出租、转让、使用、收益等全部相关权益。拍卖标的物如遇国家、政府、或开发商等单位征收、拆迁,则该征收、拆迁所得赔偿或者补偿款全部归买受人所有。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若村股份公司可以过户后,原业主无条件配合,其他事项请意向者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c)标的物正常处置无纠纷,保证交付,无历史欠费;
d)本标的转让时产生的买卖双方及其他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转让手续根据情况可专人全程协助办理。
f)本标的只支持全款!
受托将于2023年12月01日上午10:00时起至2023年12月30日上午10:00时止(中途若有人出价则倒计时5分钟)(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公告及须知内简称:机构)对以下资产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和二1路39-1号B座六楼08房,建筑面积:约116.73平方米(请竞买人实地核实),装修标准为:普通装修,使用性质:住宅,建筑结构:混凝土框架结构,其他实际情况请买受人实地调查。
物业类型:公寓住宅
竣工时间:2014年
产权年限:70年
总户数:832户
容积率:2.50
绿化率:10.0%
所属商圈:沙井
供水供电:民用
停车位:1(1:0.0)
物业费:1.00元/平米/月
特别声明:
a)1570000元起拍,按实际成交价交割;
b)本标的为单位自建房,无房产证,拍卖标的为该物业的使用权。转让流程为:委托人和买受人签协议,且律师公正。成交后,买受人享有居住、出租、转让、使用、收益等全部相关权益。拍卖标的物如遇国家、政府、或开发商等单位征收、拆迁,则该征收、拆迁所得赔偿或者补偿款全部归买受人所有。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若村股份公司可以过户后,原业主无条件配合,其他事项请意向者自行现场实地勘察
c)标的物正常处置无纠纷,保证交付,无历史欠费;
d)本标的转让时产生的买卖双方及其他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转让手续根据情况可专人全程协助办理。
f)本标的只支持全款!
二、拍卖价格:
起拍价格:1570000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 2000 元或整倍数。
三、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a) 竞买人应于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内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的竞拍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b)本标的物竞价余款在竞价成交后 5 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机构。
c)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四、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条件。若因竞买人不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而导致日后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等交付手续,相应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始竞买时止接受咨询与现场看样,有意者请与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
六、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结束。
七、特别提醒:
a)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b)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或者条件。
c)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已经产生或将要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和损失赔偿。
d)标的物因移交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e)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八、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6620787220 联系人:许先生
1.各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机构通知的时间内与转让方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间以通知为准,在此不作承诺)。若买受人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到场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若交易双方届时均未在所通知的时间内履行转让交割手续时,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交易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自行解决,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再履行协助转让交割的义务。
3.竞价成功后,有关转让标的交割事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交割,因有关部门政策调整,暂时不能履行转让交割的,则办理时间相应顺延,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的违约责任。
4.竞价成功后买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机构有权组织重新竞价,没收竞价保证金。
5.合格竞买方参与本次竞价会,视同对转让标的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转让标的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买卖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6.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机构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终止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机构有权直接做出资产转让活动终止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未实际在机构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存在法律纠纷,并有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出具的文书佐证的;
7.本竞价须知由机构负责解释。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正街68号4栋34-15
手机:18375690023
座机:(023) 6253 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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