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二)变卖标的物证载地址为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实地查勘门牌地址为忠县州屏环路55号附1号8-1号,根据《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结果》显示房屋坐落为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8-1号。
(三)变卖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13层(平州屏环路以上共9层,临街1层为商业用房),所在单元每层3户,变卖标的物位于顶层,共1户,门牌号为8-1。室内墙面和顶棚墙漆有部分已反碱起皮,特提请各竞买人注意。
(四)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无物业管理公司,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水、电、气)欠费情形,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提请各竞买人注意,该欠费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五)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六)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06月04日10时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房屋。
据产权证显示: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产权证号为311房地证2013字第00402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14.9㎡,套内建筑面积为107.64㎡,房屋用途为住宅,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7年06月10日止;房屋现状:现由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居住使用,提请买受人注意延迟交付的风险;变卖标的物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及动产。
评估价:28.61万元,变卖起拍价:16.1万元,保证金:1.6万元,加价幅度:0.16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注:(一)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二)变卖标的物证载地址为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实地查勘门牌地址为忠县州屏环路55号附1号8-1号,根据《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查询结果》显示房屋坐落为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8-1号。
(三)变卖标的物所在建筑物共13层(平州屏环路以上共9层,临街1层为商业用房),所在单元每层3户,变卖标的物位于顶层,共1户,门牌号为8-1。室内墙面和顶棚墙漆有部分已反碱起皮,特提请各竞买人注意。
(四)据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无物业管理公司,不排除实际有其他(水、电、气)欠费情形,上述情况仅供参考,具体欠费金额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提请各竞买人注意,该欠费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五)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六)法院从未委托公告中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中介机构,请竞买人务必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收费的行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买受人可与网络辅助拍卖公司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辅拍公司经办人:董老师18875077406(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https://cqzxpm.com/)。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五、特别提醒:
(一)本次变卖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变卖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为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四)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标的物证载地址与现地址不一致的,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办证为准。如买受人今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证载位置、面积、用途与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个工作日向成渝金融法院提交合法证明材料并经法院确认。逾期则视为放弃。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竞价成功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二)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变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变卖成交后,若遇有与在先负担在变卖标的物上的权利相冲突的情形或有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的情形以及有其他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的利益主体进行协商妥善处理或通过诉讼等法定程序依法解决。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及时取得相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过户事宜。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十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六、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5678564)。
(二)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及拍卖机构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
成渝金融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023-62736587
成渝金融法院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变卖须知
成渝金融法院将于2025年06月04日10时起(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成渝金融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7,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对重庆市忠县忠州镇州屏环路55号附1号房屋,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院已委托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辅拍公司经办人:董老师18875077406(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https://cqzxpm.com/)。
除辅拍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它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本标的物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三、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成渝金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渝金融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在变卖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235657、13370767820;辅拍公司经办人:董老师18875077406(自助预约看样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众兴拍卖”或登录https://cqzxpm.com/)。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八、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
(一)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渝金融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账号:6228400477065678564)。
(二)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标的物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等确认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材料并送达权属登记机关,在标的物具备办理过户条件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业、水、电、气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按法律法规的责任主体各自承担。
十四、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变卖、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法院及拍卖机构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众兴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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